摘要: 根據(jù)《2023年度合肥市肥西縣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》規(guī)定,筆試成績按照《職業(yè)能力傾向測驗》成績+《綜合應用能力》成績確定。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,根據(jù)招聘崗位計劃數(shù),按3:1比例確定各崗 ...
根據(jù)《2023年度合肥市肥西縣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》規(guī)定,筆試成績按照《職業(yè)能力傾向測驗》成績+《綜合應用能力》成績確定。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,根據(jù)招聘崗位計劃數(shù),按3: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(yè)測試的人員,最后一名如有數(shù)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,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(yè)測試人選,F(xiàn)將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其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.資格復審人員名單(見附件) 二.資格復審的時間、地點 時 間: 0101001-0101038崗位:2023年10月9日(周一)上午8:30-11:00 0101039-0101068崗位:2023年10月9日(周一)下午14:30-17:00 地 點:肥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(上派鎮(zhèn)儀武路與派河大道交叉口) 三.考生須知 (一)資格復審時,考生應提供以下證件、材料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網(wǎng)上打印的報名資格審查表,與報名時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、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與復印件(原件審查后退回),學信網(wǎng)的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。 1.持香港、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,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;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,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。 2.屬“服務基層項目”人員的,除攜帶上述材料外,按照服務類型提供與加分時相同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。 3.屬機關事業(yè)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,除攜帶上述材料外,還須提供單位、主管部門和人事管理部門(組織或人社部門)同意報考證明(加蓋印章)。 (二)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,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。除須攜帶以上證件、材料外,還需提供書面委托書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 (三)凡與報考條件不符,不能提供規(guī)定證明(證件)材料或不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復審的,取消其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資格。出現(xiàn)入圍人員缺額的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。 (四)資格復審合格人員,現(xiàn)場發(fā)放面試通知書。面試時間、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。 附件:2023年度合肥市肥西縣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
肥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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